近日,河间法院审理的一起亲子关系确定案件获评河北省第六届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这起案件要从河间法院收到的一封信说起。
“我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亲爸爸!”2020年8月,河间法院在审理一起案件时,收到了一个9岁小女孩写来的一封信。在信中,女孩明确表示,自己拒绝配合父亲做亲子鉴定。
原来,2010年,保定男子张某和河间女子李某奉子成婚。在女儿小娜(化名)两周岁时,张某与李某离婚。此后,小娜一直跟随母亲李某共同生活。张某也很喜欢小娜,经常来探望她。不料,在2020年年初,张某突然起诉了前妻李某,要求河间法院确认小娜与自己系非亲子关系。
张某为何突然提出这一诉求?他的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夫妻不和离婚
女儿归女方抚养
当年,河间的李某在北京打工时,认识了保定的男子张某。两人自由恋爱一段时间后,李某怀孕了。2010年6月,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就在同年9月,两人的女儿小娜出生。在小娜两岁时,张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娜跟随母亲李某生活,张某按月支付抚养费。
虽然与前妻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张某从没有给过小娜抚养费。李某经济条件比较好,也就没有向张某要过小娜的抚养费。
查出生育能力有问题
起诉前妻要做亲子鉴定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张某经常去看望女儿小娜,父女之间的感情很不错。
就在2020年年初,张某突然将前妻李某起诉至河间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自己与小娜系非亲子关系。
河间法院法官经了解得知,原来,约半年前,张某在上海一家三甲医院体检时,被确诊为生育能力有问题。自己生育能力有问题,孩子是谁的?张某怀疑小娜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河间法院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前妻李某没有拒绝张某的诉求。她称,小娜是否为张某的亲生女儿,她也不能确定。
小娜陪同母亲李某一同参加了法院的网络庭审。在庭审中,坐在一旁的小娜明确表示拒绝配合父亲张某做亲子鉴定。
庭审结束后,河间法院收到了小娜寄来的一封信。“我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在我心里,他(张某)就是我的亲爸爸。”小娜在信中写道。
充分尊重孩子意见
法院驳回鉴定诉求
张某认为,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交必要证据的,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张某认为,虽然他与李某已经离婚,但根据本案的情况,法院应推定确认他与小娜不存在亲子关系。
河间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小娜出生时间是2010年9月,张某主张自己无生育能力所依据的是上海某三甲医院于2019年7月作出的体检报告,时间前后相距近10年。因此,张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实他在2009年左右是否具有生育能力。张某主张确认自己与小娜的亲子关系不存在,应首先提供必要证据,张某未能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实自己的主张,所以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河间法院认为,亲子鉴定需要未成年人的配合,法院不能强制其进行亲子鉴定,以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同时,本案不存在夫妻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定情形。最终,河间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求。
张某对河间法院的判决不服,上诉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决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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